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借款方: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壹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20%(合同履行期内,如调整利率,则调整后不低于年利率20%)
一、委托贷款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深圳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华富溢公司将自有资金5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期限为壹个月,年利率20%。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8楼1803房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5000 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购买原材料
3、委托贷款期限:壹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20%(合同履行期内,如调整利率,则调整后不低于年利率20%)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富溢公司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中恒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陈少鞍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使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得到控制。
本次委托贷款对本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拟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9 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35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08年9 月10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 年9 月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深圳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将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壹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9 月19 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36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 年6 月1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深圳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华富溢公司将自有资金1 亿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期限自2008年6 月19 日至2008 年9 月18 日,年利率2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该项委托贷款期限已到,委托贷款资金1 亿元人民币及利息收益442.4万元人民币已于2008年9 月18 日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