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9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 2008年 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向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变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20000万元)的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该借款合同由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保障公司变压器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担保方长征电气的利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以持有的江变科技90.08%股权为长征电气向江变科技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通过对借款主体和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核实,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因长征电气与本公司同为受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王国生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丽花、梁峰、张志浩对该议案的审议事前经得认可,并在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袁忠先生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袁忠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在任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肯定。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丽花、梁峰、张志浩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10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25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变科技”)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借款合同,由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提供期限为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同意以持有的江变科技90.08%股权为长征电气向江变科技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及债权人为长征电气。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6687.1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因长征电气与本公司同为受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本次交易事项表决的董事6名(关联董事王国生回避表决),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向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法定代表人:唐勇;经营范围包括: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
长征电气截至2008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84376.72万元,总负债31809.18万元, 200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372.86万元,净利润5053.48万元。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变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20000万元)的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该借款合同由长征电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保障公司变压器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担保方长征电气的利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以持有的江变科技90.08%股权为长征电气向江变科技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本次担保以本公司持有的江变科技90.08%股权作为担保资产,江变科技的有关情况如下: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60万元,注册地: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宏军,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江变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08%的股权。江变科技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66460.95万元,净资产为23507.58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913.48万元,实现净利润9924.70万元。截至2008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87297.76万元,净资产为23157.10万元;2008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64581.81万元,实现净利润4944.52万元。
上述担保资产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等情形,江变科技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的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近年来,控股子公司江变科技的生产经营持续、快速增长,合同承接饱满,其中今年承接的大单合同较多,所需流动资金量较大。作为控股股东通过反担保的方式为江变科技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支持,遵循了“重点发展为变压器为主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业”的战略思路,有利于保障公司变压器业务的发展;本次反担保同时兼顾了担保方长征电气的利益。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核实:作为担保对应的银行借款主体江变科技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稳定,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被担保方长征电气的经营状况良好,也具备了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对于本次关联担保,公司事前向张志浩、陈丽花、梁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意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数量以及与长征电气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16687.12万元(不含此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3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6687.12万元,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00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长征电气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86.26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26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公司邀请人员;
(2)截止2008年10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10月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关联方向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8年10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银河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 真:0779-3926916
联 系 人:邓丽芳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