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于2008年“十一”假期前对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增利”)的申购和转换业务做如下暂停安排:2008年9月25日、26日两天暂停办理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的申购和转换入业务。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的转换出、赎回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08年10月6日起,相关销售网点恢复办理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的正常申购和转换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9月26日赎回或转换出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将于10月6日起不再享受该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该基金的收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10月6日起继续处理。
投资者于9月26日赎回或转换出交银增利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的有效申请将于10月6日按照9月26日交银增利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赎回金额或转换金额。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10月6日起继续处理。
特别提示:
(一)投资者于2008年9月24日赎回或转换出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9月25日起不再享受该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资金将于2008年9月26日从基金资产划出,但由于资金划转周期,有可能2008年10月6日之后才能到账。投资者于2008年9月25日赎回或转换出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9月26日起不再享受该基金的分配权益,但赎回资金将于2008年10月6日从基金资产划出。
(二)投资者于2008年9月24日赎回交银增利基金份额的,赎回资金将于2008年9月26日从基金资产划出,但由于资金划转周期,有可能2008年10月6日之后才能到账。投资者于2008年9月25日赎回交银增利基金份额的,赎回资金将于2008年10月6日从基金资产划出。
(三)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十一”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