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美雅股改获广东国资委批复
2008年09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S*ST美雅今日披露,公司昨日收到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称,根据S*ST美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次股改完成后,S*ST美雅总股本为39652万股,其中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11770万股,占总股本的29.68%,为国有股东单位持股,加注“SS”标识;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国家股650万股,占总股本的1.64%,为国有股东单位持股,加注“SS”标识。以上股份均具有流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