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收到董事赵留安先生的辞职报告,赵留安先生因退休向本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已接纳了赵留安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本公司章程,赵留安先生的辞职自2008年9月19日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之日起正式生效。赵留安先生确认没有本公司股东应注意的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对赵留安先生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50.3%的股份)的推荐,同意将刘宝衡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此议案提交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刘宝衡先生简历
附件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刘宝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2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刘宝衡先生简历
刘宝衡先生,现年58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刘先生1950年3月出生,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审计师。1968年参加工作,1988年至1993年,历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三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1993年至1995年,历任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特派员助理、副特派员等职;1995年11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1999年11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2001年12月任审计署办公厅主任;2006年2月至今,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除上述披露外,刘宝衡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附件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刘宝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宝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持有南航50.3%股份)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刘宝衡先生,发表如下意见:
1、刘宝衡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该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已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经了解,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名刘宝衡先生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王知、隋广军、贡华章、林光宇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