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1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8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08-047。2008年9月16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邦辉先生(持有3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4.09%)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已于2008年9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08-050。
现发布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行政中心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08年9月1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9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9月25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卢邦杰、郭梦
联系电话: 021-37745232 传 真: 021-3774525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2日
附件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9月26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内容 | 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8年9月19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