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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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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08-035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2日上午9: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5,601,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勇副董事长受唐勇董事长委托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为关联方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公司为同受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的内容为:为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包含2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唐勇签署有关担保合同。本次担保期限为壹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赞成55,601,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