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专版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圆桌
  • B6:专版
  • B7:中国融资
  • B8:人物
  • C1:披 露
  • C2: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年 9 月 2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3版:信息披露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定额业务暨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十一”
    假期前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2008年09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6日生效。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8年9月1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0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16,659,636.69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8年9月19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基金代码:070009)。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28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9月24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9月2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8年9月24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9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9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9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2008年9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8年9月2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招商证券、渤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江南证券、华泰证券、东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德邦证券、浙商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金元证券、安信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国元证券、民生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国海证券、长江证券、西部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信泰证券、中原证券、上海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财通证券、国金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