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招商证券的网站: www.newone.com.cn 。
(10)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证券在以下10个城市26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庆、杭州、武汉、郑州、昆明、江西。
投资者可以访问江南证券网站:http://www.scstock.com/jiangnan。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泰证券在以下17 个省、4 个直辖市、3 个自治区的50 个城市81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南宁。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申银万国证券网站: www.sywg.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的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www.gtja.com。
(14)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在以下10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
投资者可以访问渤海证券网站:www.ewww.com.cn。
(1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16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北京、长治、大同、汾阳、介休、晋中、离石、朔州、临汾、忻州、阳泉、运城、上海、深圳、太原、西安。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站:www.sxzq.net。
其他代销机构: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直销电话:022-83310988
直销传真:022-83865580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2301室
直销电话: 010-82515252
直销传真: 010-82512681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信大厦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5、127号
直销电话:022-28408081
直销传真:022-28408081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08年10月8日起至2008年11月18日止。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适当调整。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购买金额(M) | 认购费率 |
M<50万 | 1.00% |
50万≤M<500万 | 0.80% |
500万≤M<1000万 | 0.6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有效认购金额折算的基金份额加上申请认购总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利息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计算保留至小数点以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利息折算份额不收认购手续费,也不受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1.00%)×1.00%=99.01元
净认购金额=10,000-99.01=9900.99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本公司直销机构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110010010025531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309110018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9110018015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020112293000877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开户行交换号:02020112
联行号:20201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110000156
3、注意事项
(1)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 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3)投资者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 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签约开户
1)事先办妥兴业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开立基金账户:
◇ 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兴业银行卡或活期存折;
◇ 填写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并在申请单上签名;
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兴业银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者。
(3)各交易渠道(网点柜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委托
1)网点柜面:
投资者持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投资者需签名确认。
2)网上银行: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兴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服务申请表》并签署《兴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服务协议》,为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开通网上银行基金交易服务。
申请成功后,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兴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投资者登录兴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业务委托。委托成功后,可以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请柜员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3)电话银行:
个人投资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兴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个人服务申请表》,并签订《兴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协议书》,开通客服热线的基金买卖功能。申请成功后,即可拨打兴业银行95561 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本基金买卖。
投资者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对本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业务委托。委托成功后,可以到兴业银行网点请柜员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4)成交确认
在申请委托两天后,投资者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网上银行客户也可以登录网上银行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电话银行客户可以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
(5)查询
个人投资者可以凭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网上银行客户可以在网上个人银行上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电话银行客户可以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上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等。
(6)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以兴业银行解释为准。
(三)其他代销银行
个人投资者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20003”。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110010010025531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309110018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9110018015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020112293000877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开户行交换号:02020112
联行号:20201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110000156
5、注意事项
(1)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签约开户
(1)机构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在兴业银行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同时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预留印鉴卡。
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该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者。
3、业务委托
机构投资者到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确认。
4、成交确认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委托两天后,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5、查询
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热线服务电话:95561。
6、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以兴业银行解释为准。
(三)其他代销银行
机构投资者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20003”。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琦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0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th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62159219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与股票和商品有关的衍生品除外);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直销电话:022-83310988
直销传真:022-83865580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2301室
直销电话: 010-82515252
直销传真: 010-82512681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信大厦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5、127号
直销电话:022-28408081
直销传真:022-28408081
公司网址:www.th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苏健
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宋晓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万丽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10--68016655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金芸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教育出版大厦6 楼
法定代表人: 姚江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网站:www.scstock.com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3)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 62569400
网址:www.gtja.com
(14)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徐焕强
电话: 022-28451883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网址:www.ewww.com.cn
(1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66、0351-8686708
网址:www.sxzq.net
(四)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009-1010
法定代表人:孟卫民
联系电话:022-83865255
传真:022-83865266
经办律师:韩刚、续宏帆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1808室
法定代表人:王福才
联系电话:022-23559001
传真:022-23559045
联系人:郑凯斌
经办注册会计师:侯杏倩、郑凯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