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9月11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9月22日上午9:00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何振亚、台林、周卫军、吴琼、张守才、曲春红、王瑞华、何继兵、刘春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全部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常东来总经理、韩宝荣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瑞华、何继兵、刘春发表了同意免去常东来公司总经理、韩宝荣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振亚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瑞华、何继兵、刘春发表了同意聘任何振亚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附:何振亚简历
何振亚先生,公司董事长,现年54岁,中共党员,北京大学EMBA,北京海淀区工商联常委。1995年3月至2000年12月,何先生担任北京动力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12月至2007年3月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可以决定以公司自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8年10月9日上午9:00
2、地点:北京丰台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410会议室。
3、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申请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可以决定以公司自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
4、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08年9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样)、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8年10月6日、10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4)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
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0
联系人:张守才、郭玉洁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传真:010-6378305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1、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
2、关于申请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方框内打“√”,其他方框内打“—”。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