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9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刘体斌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林茂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叶洪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林茂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叶洪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茂祥:男,1962 年5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毕业。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执行副总裁,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营运总监,深圳市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坚达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瑞福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叶洪林:男,1971年12月生,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