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9月24日,本公司收到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京博”)一份《关于持有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由《通知》获悉:截止2008 年9月23日收盘,山东京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购入公司流通股份10,53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3%。
另2008年9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记者王传晓一篇署名《全流通并购第一案:京博控股再次举牌国通管业》,文中提及“国风集团的改革战略,已从整体打包出售转变为拆分“零售”,相关资产即将在产权交易所挂牌”等相关国风集团产权改革的内容,公司董事会针对传闻向公司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征询,股东予以了回复。
国风集团主要函复称:国风集团产权改革目前正在向前推进,为了顺利完成国风集团的产权改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风集团不排除将分拆进行出售,引进实业型战略投资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目前国风集团产权改革方案还在制定中,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上海证券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京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京博《关于持有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国风集团《函复》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5日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通管业
股票代码:600444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京博工业园
通讯地址: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京博工业园
邮政编码:256505
权益变动性质:增持
联系电话:0543-2511801
签署日期:2008年9月24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持有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10,536,361股,占其总股本的10.03%。另外,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拟协议受让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8,323,520股份(占总股本的11.891%)。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就巢湖市第一塑料厂的上述违约行为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9月2日,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就此次股权转让纠纷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双方在《和解协议书》中约定:同意终止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于《和解协议书》签订七日内归还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利息及各项费用;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在《和解协议书》签订三日内办理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手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也已向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归还了股权转让款、利息及各项费用。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国通管业 | 指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京博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一塑料 | 指 |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
本报告书 | 指 | 国通管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韵升
设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
公司注册资本:103,782,86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162522810325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本企业内部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机电安装、房屋建筑、钢结构、化工石油设备管理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城镇供水、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彩印、纸张印刷、包装装璜印刷;建筑材料、沥青、大豆、大米、皮棉、棉籽、短绒、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钢材、木材、印刷品、五金交电、仪表仪器、通讯器材、电脑及耗材、汽车配件、阀门及附属配件、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有色金属、浆板、文化用纸、高分子材料、压延涂镀精密金属薄板的销售。
税务登记证号码:鲁税滨字37232877527826X
股东情况:公司由18名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马韵升持有81.35%的股份,史庆苓等其余17名股东合计持有18.65%的股份
通讯地址: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京博工业园
联系电话:0543-25118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马韵升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史庆苓 | 董事兼CEO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邹志勇 | 董事兼执行副总裁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杨本兵 | 董事兼执行副总裁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曹利军 | 董事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马雪英 | 董事兼执行总裁 | 女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郑亭路 | 董事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杜金泉 | 监事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卢敬祥 | 监事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韩克平 | 监事 | 男 | 中国 | 山东省博兴县 | 否 |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经对国通管业行业情况及其他方面调研后,京博控股认为国通管业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其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京博控股不排除在合适时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的可能性,若发生增持后,京博控股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在京博控股于2008年7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京博控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持有5,251,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另外,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拟协议受让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8,323,520股份(占总股本的11.891%)。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就巢湖市第一塑料厂的上述违约行为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9月2日,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就此次股权转让纠纷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双方在《和解协议书》中约定:同意终止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于《和解协议书》签订七日内归还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利息及各项费用;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在《和解协议书》签订三日内办理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手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也已向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归还了股权转让款、利息及各项费用。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自2008年7月1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博控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国通管业5,285,018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博控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持有10,536,361股,占国通管业总股本的10.03%。
第四节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2008年7月10日京博控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博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国通管业股票的详细情况如下:
时 间 | 买入 | 卖出 | 股票余额(股) | ||||
均价 (元/股) | 股数 (股) | 金额 (元) | 均价 (元/股) | 股数 (股) | 金额 (元) | ||
2008年7月11日-7月31日 | 18.71 | 131,000 | 2,450,800.00 | — | — | — | 5,382,343 |
2008年8月 | 17.13 | 4,944,518 | 84,720,632.03 | — | — | — | 10,326,861 |
2008年9月 | 12.80 | 209,500 | 2,680,832.21 | — | — | — | 10,536,361 |
时间 | 买入 | 卖出 | ||
最高价(元) | 最低价(元) | 最高价(元) | 最低价(元) | |
2008年7月11日-7月31日 | 19.60 | 18.19 | — | — |
2008年8月 | 19.59 | 14.80 | — | — |
2008年9月 | 16.00 | 11.30 | — | — |
除上述情况外,实际控制人马韵升、京博控股及其控股公司和关联企业、京博控股及其控股公司和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上述期间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国通管业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京博控股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马韵升
签署日期:2008年9月2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国通工业园 |
股票简称 | 国通管业 | 股票代码 | 6004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 赠与 ( ) 其他 (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5,251,343股 持股比例: 5%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5,285,018股 变动比例: 5.0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马韵升
日期: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