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机构视点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圆桌
  • B7:信息披露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8 年 9 月 25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4版:信息披露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泰信天天收益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质押和解除的公告
    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75%股权的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享有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股东名单的提示性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节假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
    2008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08-27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7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计持有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尔夫公司”)75%股权。现将持有的高尔夫公司75%股权转让给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高尔夫公司股权。

    ● 此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为2008年9月23日。

    ●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以前年度对高尔夫公司的投资损失予以转回,具体数据尚待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时做详细披露。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高尔夫公司股权。

    2、此项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转让价格是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7号为基础,经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为独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成立于2006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李勤夫;注册资本:620300美元;经营范围:为游艇比赛提供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12月29日,注册资金700万美元,法定代表:陈章人,经营范围:在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经营27洞山地高尔夫球场;首期开发建设经营18洞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和配套设施。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2008年6月399,440,742.71-87,762,655.2430,237,973.34-13,530,394.13
    2007年432,867,373.70-74,232,261.1129,312,875.91-53,269,170.66
    2006年808,830,846.52-20,963,090.451,120.00-63,338,586.97
    2005年619,420,061.5542,375,496.520.00-10,530,196.71

    2、本次转让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7号《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高尔夫公司2008年4月30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5,526,072.47元。经最终协商,此次高尔夫公司7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75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将持有的高尔夫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游艇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高尔夫公司股权。

    2、定价情况: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7号《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高尔夫公司2008年4月30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5,526,072.47元。经最终协商,此次高尔夫公司7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750万元。

    3、交易金额:此次高尔夫公司7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750万元。

    4、支付方式:自高尔夫公司获得外经委部门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批文30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计人民币3570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后,不仅可以使公司对高尔夫公司的投资损失予以转回,而且将更有利于整合公司目前产业结构,集中精力作好九龙山旅游地产的开发建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协议》;

    3、《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08-28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华茂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总计持有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公司”)50%股权。现将持有的游艇公司50%股权转让给香港财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控股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游艇公司股权。

    ● 此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为2008年9月23日。

    ●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以前年度对游艇公司的投资损失予以转回,具体数据尚待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时做详细披露。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将持有的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香港财富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游艇公司股权。

    2、此项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转让价格是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6号为基础,经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香港财富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营企业,注册成立于2007年2月份,法定代表人王国强,注册资本为2股,主要经营业务为投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为独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成立于2006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李勤夫;注册资本:620300美元;经营范围:为游艇比赛提供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2008年6月92,015,273.87-17,306,869.171,599,629.22-7,020,753.30
    2007年70,094,593.38-10,286,115.870.00-14,242,183.13
    2006年24,134,824.663,956,067.260.00-1,006,692.74
    2005年0.000.000.000.00

    2、本次转让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6号《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游艇公司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059,671.96元。经最终协商,此次游艇公司50%股权转让价款为美元310,15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将持有的游艇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财富控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游艇公司股权。

    2、定价情况: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6号《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游艇公司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059,671.96元。经最终协商,此次游艇公司50%股权转让价款为美元310,150元。

    3、交易金额:此次游艇公司50%股权转让价款为美元310,150元。

    4、支付方式:自游艇公司获得外经委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批文及变更批准证书后30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计美元310,150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后,不仅可以使公司对游艇公司的投资损失予以转回,而且将更有利于整合公司目前产业结构,集中精力作好九龙山旅游地产的开发建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协议》;

    3、《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08-29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华茂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受让龙辉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辉公司”)持有的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29.5%的股权。

    ●此次交易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为2008年9月23日。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通过本次股权收购,使公司提高了对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而使九龙山旅游地产对公司的利润增长做出一定贡献。

    一、交易概述

    1、龙辉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29.5%的股权以美元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及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

    2、此项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转让价格是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5号为基础,经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龙辉发展有限公司是注册成立于威尔京群岛的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章人。注册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主要经营业务为投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成立于2002年9月9日,

    法定代表人:陈章人;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经营范围:普通商住房开发及经营,园林绿化,生态旅游开发(凭有效的资质证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2008年6月1,482,703,939.82-124,728,340.07746,678.00-57,642,215.75
    2007年1,414,138,454.89-67,086,124.322,481,219.00-101,595,820.06
    2006年714,129,964.9234,509,695.74840,619.90-26,153,721.80
    2005年417,270,361.9360,663,417.541,717,367.50-55,908,277.76

    2、本次转让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5号《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开发公司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58,316,254.69元。增值额部分主要表现为:

    1)、在建房产34026万元。增值原因主要由于公司一期房产已基本竣工,房产预售证已办理完毕,房产项目进入预售期。

    2)、酒店建造工程6502万元。增值原因为威斯汀酒店已结构封顶,进入后期装潢阶段。

    3)、土地无形资产13438万元。增值原因由于前期获得土地成本较低,根据目前市场价值进行测算产生增值收益。

    因此经最终协商,此次开发公司29.5%股权转让价款为美元2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受让龙辉公司持有的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29.5%的股权。

    2、定价情况: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8]第125号《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开发公司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58,316,254.69元。经最终协商,此次开发公司29.5%股权转让价款为美元2000万元。

    3、交易金额:此次开发公司29.5%股权转让价款为美元2000万元。

    4、支付方式: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向龙辉公司预付转让价款计美元1000万元。

    2)自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完成批准证书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向龙辉公司支付转让价款计美元500万元。

    3)自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向龙辉公司支付转让价款计美元500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股权收购,使公司提高了对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而使九龙山旅游地产对公司的利润增长做出一定贡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世渝、郭晖、姚爱娣事先审核了此次股权转让全部材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定价是按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来确定收购价格,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公司将进一步壮大实力,提高盈利规模,有利于未来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29.5%股权转让协议》;

    3、《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