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55-22163307
传真:0755-22163380
联系人:宋萍萍
经办律师:靳庆军 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322、010-58153206
传真: 010-85188298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小东、成超
联系人:成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标的指数
本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简称道中88指数)为标的指数。
道中88指数是第一个由全球指数编制机构道琼斯公司为中国大陆股票市场编制的指数,由道琼斯中国指数中按照自由流通市值和交易流动性综合排名的前88名家上市公司构成。为了准确代表投资者可实际交易的股票数量,道中88指数为挑选成份股而计算自由流通股本时,排除了持股超过整个市值5%的个人、其它公司以及政府持有的股份。道中88指数每季度进行一次成份股的调整,同时道中88指数成份股缓冲区的建立将适当保证道中88指数具有较低的指数换股率。
道中88指数以人民币元计算,基期均为1993年12月31日,基数定为100。
八、业绩基准
本文中,业绩基准与标的指数的定义相同。
九、投资对象及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道琼斯中国88指数的成份A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发或增发)、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可转债等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十、投资风格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定位于增强型指数基金,并选择了以市值代表性强、流动性高为特色的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标的,因此,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具有大盘蓝筹指数组合的风格特点,通过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力争获取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带来的资本市场收益。
十一、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道中88指数为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标的指数,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增强部分主要选择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型企业的股票,在控制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
1、 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资产配置策略:第一层,资产类别配置,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第二层,股票和债券的个券选择与组合管理,在不同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各资产类别中不同证券的配置比例,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
在资产类别配置上,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为95%,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在股票资产的配置上,本基金采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以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为基础构建指数化股票投资组合,并选择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型企业的股票对指数进行适度增强。
3、增强投资的标准
本基金增强部分的投资,是指基于价值选股原则在对企业基本面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投资于核心竞争力增强,投资价值上升的股票。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投资研究团队在投资和研究方面的经验和实力,对宏观经济走向、产业发展演变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价值评判标准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
4、 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为在跟踪误差与流动性风险双重约束下的投资。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考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a) 投资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原则包括: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企业基本面情况的变化降低对基本面恶化企业的投资比重,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的投资比重;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为流动性风险约束下的被动式投资,债券投资组合将根据组合对基金整体跟踪误差的边际贡献率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b) 增强性投资管理的限度和控制
本基金的股票选择主要依据入选道琼斯中国88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且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投资不少于62只,对标的指数成分股以外的股票投资不高于股票投资资产总额的40%。
为控制由于增强型投资可能带来的过分偏离指数的风险,本基金力求将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6%。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总值比 |
股 票 | 7,203,336,120.00 | 65.28% |
债 券 | 1,929,443,376.60 | 17.49% |
权 证 | 29,791.15 | 0.00% |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 1,849,506,572.00 | 16.76% |
其他资产 | 51,997,426.25 | 0.47% |
资产总值 | 11,034,313,286.00 | 100.00% |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部分
行业 | 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A 农、林、牧、渔业 | 0.00 | 0.00% |
B 采掘业 | 715,378,390.68 | 6.50% |
C 制造业 | 1,683,460,840.93 | 15.30% |
C0 食品、饮料 | 601,057,600.00 | 5.46%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1,024,000.00 | 0.01% |
C2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造纸、印刷 | 0.00 | 0.00%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556,850,424.24 | 5.06% |
C5 电子 | 0.00 | 0.00% |
C6 金属、非金属 | 303,913,679.96 | 2.76%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204,220,136.73 | 1.86%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16,395,000.00 | 0.15% |
C99 其他制造业 | 0.00 | 0.00%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42,799,000.00 | 4.02% |
E 建筑业 | 10,400,312.00 | 0.09%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60,831,180.00 | 2.37% |
G 信息技术业 | 34,058,000.00 | 0.31%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312,234,000.00 | 2.84% |
I 金融、保险业 | 2,076,637,450.87 | 18.86% |
J 房地产业 | 275,362,260.00 | 2.50% |
K 社会服务业 | 60,660,000.00 | 0.55%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59,130,000.00 | 0.54% |
M 综合类 | 9,014,000.00 | 0.08% |
合计 | 5,939,965,434.48 | 53.96% |
2、积极投资部分
行业 | 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A 农、林、牧、渔业 | 0.00 | 0.00% |
B 采掘业 | 45,110,000.00 | 0.41% |
C 制造业 | 942,177,437.06 | 8.56% |
C0 食品、饮料 | 96,288,000.00 | 0.87%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0.00 | 0.00% |
C2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造纸、印刷 | 0.00 | 0.00%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51,100,000.00 | 1.37% |
C5 电子 | 50,270,000.00 | 0.46% |
C6 金属、非金属 | 107,007,850.00 | 0.97%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281,742,749.80 | 2.56%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230,556,837.26 | 2.09% |
C99 其他制造业 | 25,212,000.00 | 0.23%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00 | 0.00% |
E 建筑业 | 99,435,501.36 | 0.90%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849,000.00 | 0.01% |
G 信息技术业 | 0.00 | 0.00%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75,798,747.10 | 1.60% |
I 金融、保险业 | 0.00 | 0.00% |
J 房地产业 | 0.00 | 0.00% |
K 社会服务业 | 0.00 | 0.00%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0.00 | 0.00% |
M 综合类 | 0.00 | 0.00% |
合计 | 1,263,370,685.52 | 11.48%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数 量(股) |
600036 | 招商银行 | 538,660,000.00 | 4.89% | 23,000,000 |
000792 | 盐湖钾肥 | 528,755,424.24 | 4.80% | 6,000,402 |
600519 | 贵州茅台 | 498,888,000.00 | 4.53% | 3,600,000 |
600000 | 浦发银行 | 462,000,000.00 | 4.20% | 21,000,000 |
600900 | 长江电力 | 439,500,000.00 | 3.99% | 30,000,000 |
601318 | 中国平安 | 369,449,802.96 | 3.36% | 7,499,996 |
600583 | 海油工程 | 335,564,082.48 | 3.05% | 15,399,912 |
600016 | 民生银行 | 319,200,000.00 | 2.90% | 56,000,000 |
002024 | 苏宁电器 | 309,750,000.00 | 2.81% | 7,500,000 |
000157 | 中联重科 | 246,282,749.80 | 2.24% | 17,782,148 |
(四)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数 量(股) |
000157 | 中联重科 | 246,282,749.80 | 2.24% | 17,782,148 |
600596 | 新安股份 | 151,100,000.00 | 1.37% | 2,500,000 |
600859 | 王府井 | 134,330,000.00 | 1.22% | 3,500,000 |
600276 | 恒瑞医药 | 113,726,152.10 | 1.03% | 3,258,629 |
601186 | 中国铁建 | 99,435,501.36 | 0.90% | 10,623,451 |
(五)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五名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数 量(股) |
600036 | 招商银行 | 538,660,000.00 | 4.89% | 23,000,000 |
000792 | 盐湖钾肥 | 528,755,424.24 | 4.80% | 6,000,402 |
600519 | 贵州茅台 | 498,888,000.00 | 4.53% | 3,600,000 |
600000 | 浦发银行 | 462,000,000.00 | 4.20% | 21,000,000 |
600900 | 长江电力 | 439,500,000.00 | 3.99% | 30,000,000 |
(六)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类别 | 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国家债券 | 1,929,390,101.20 | 17.53% |
央行票据 | 0.00 | 0.00% |
企业债券 | 53,275.40 | 0.00% |
金融债券 | 0.00 | 0.00% |
可转换债券 | 0.00 | 0.00% |
合 计 | 1,929,443,376.60 | 17.53% |
(七)报告期末基金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名称 | 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02国债⑽ | 1,084,930,000.00 | 9.86% |
99国债⑻ | 457,194,000.00 | 4.15% |
02国债⑶ | 162,612,099.00 | 1.48% |
21国债⒂ | 138,492,719.00 | 1.26% |
21国债⑽ | 86,161,283.20 | 0.78% |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项目名称 | 项目市值(元) |
交易保证金 | 4,285,074.42 |
应收利息 | 40,310,146.22 |
应收申购款 | 6,584,174.91 |
应收股利 | 818,030.70 |
合 计 | 51,997,426.25 |
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主动投资权证,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权证明细如下:
代码 | 名称 | 数量(份) | 成本总额(元) | 市值总额(元) | 持有原因 |
580022 | 国电CWB1 | 7,811 | 18,854.49 | 29,791.15 | 投资可分离债 间接持有 |
6、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5年 | 10.26% | 1.08% | -13.69% | 1.31% | 23.95% | -0.23% |
2006年 | 142.87% | 1.35% | 96.96% | 1.39% | 45.91% | -0.04% |
2007年 | 118.86% | 2.03% | 150.57% | 2.29% | -31.71% | -0.26% |
最近6个月(2008.1.1-2008.6.30) | -37.92% | 2.29% | -47.75% | 3.07% | 9.83% | -0.78% |
最近3个月(2008.4.1-2008.6.30) | -15.91% | 2.16% | -24.25% | 3.26% | 8.34% | -1.1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8.11)-2008.6.30 | 253.94% | 1.60% | 104.75% | 1.93% | 149.19% | -0.33% |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分红手续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
申购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形式收取销售费用,前端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对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请,变更为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该项费率变更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开始实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1,000万 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
100万≤申购金额(M)<1,000万 申购费率1.20%
申购金额(M)<100万 申购费率1.50%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 ≤ 一年 赎回费率0.50%
一年 <持有期 ≤ 两年 赎回费率0.20%
持有期 > 两年 赎回费率0%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其他手续费。
2.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的计算方式
(1)前端申购费用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赎回费用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5.转换所需费用的计算方式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本公司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换费用= 转入金额/(1+转换费率)×转换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四)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3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以下内容:本公司批准石松鹰先生不再担任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委员,由王立新先生担任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增加上官亦武先生为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李欣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方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了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料。
4.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每个完整会计年度和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并就其他重大事宜说明如下:
(1)2007年10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之一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组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21%股权,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2008年6月16日该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及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办理该股权转让的后续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其中行业指数参照交易所行业分类指数。因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对本基金2008年9月16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为-3.61%。涉及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08年9月16日、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