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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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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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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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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08-02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于2008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条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即发行不超过2,000万张债券,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债券所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所新增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时公司总股本的20%,且债券所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所募集的资金总量将不超过拟发行债券总面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限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及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二)发行价格(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的认购人无偿派发。

    (三)发行对象(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四)发行方式(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原A 股股东享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具体优先认购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配售部分及扣除由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剩余部分将根据市场情况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五)债券期限(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年。

    (六)债券利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七)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八)债券回售条款(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若出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认定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的,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九)担保条款(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是否需要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

    (十)认股权证的存续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限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认股权证存续期,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十一)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5个交易日。

    (十二)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即每1份认股权证代表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认购权利。

    (十三)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代表认购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权利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不低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均价。具体行权价格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及相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四)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的调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1、当公司A股股票除权时,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将按以下公式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2、当公司A股股票除息时,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十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拟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亿元,其中约人民币10亿元用于弥补公司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板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剩余部分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所附认股权证由持有人行权所募集的资金根据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和到期行权份数确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股权证行权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求存在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十六)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十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及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发行方式、债券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限、制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具体事宜;

    2、在遵守届时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分离交易可转债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5、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上市手续;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8、在认股权证行权后,根据实际行权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上述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由于分离交易可转债不向H股股东发行,若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人士认购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则该等认购行为可能会构成公司的一项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需独立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对此,本公司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适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发布涉及该事项的补充通告,由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等认购。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拟募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其中约人民币10亿元用于弥补公司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板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剩余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007年2月6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7]23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A股3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元,总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仅募集资金人民币96,805.05万元,全部用于公司板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203,811万元,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尚存资金缺口约人民币107,006万元,因此计划由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补足。

    板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投资建设冷轧板带厂、热轧带钢厂及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热轧带钢厂的产品将作为下游冷轧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目前,冷轧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于2008年6月已实现盈利。热轧带钢厂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施,预计2009年建成投产。

    近年来我国冷轧薄板生产及需求量不断提升,预计2010年国内产量将达到5,000万吨,主要生产厂商有宝钢、武钢、邯钢、包钢、本钢、马钢、济钢等。需求方面,预计2010年将达到5,300万吨,生产缺口依然存在。本公司冷轧薄板主要目标市场为重庆市。鉴于重庆市现已成为我国第四大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基地,有长安、庆铃、重汽等大型汽车制造公司,以及嘉陵、建设、力帆等知名摩托车厂商。本公司冷轧薄板产品在重庆市拥有较大的潜在客户群,且已与部分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确保区域市场的主导地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板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相关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离交易可转债具有利率成本低,债券期限长等诸多优点,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可有效降低项目资金成本,提高项目收益。

    另外,公司目前负债主要依赖银行贷款,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为人民币256,054.6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152,300.0万元,资产负债率达57.01%。本次募集资金在弥补板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后的剩余资金将用于替换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改善财务结构。

    因此,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是切实可行的。

    本议案需获得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发布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9月23日为公司出具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KPMG-A(2008)0R No.0195]。

    本议案需获得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全面修订。经修订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页(www.cqgt.cn)。

    本议案需获得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全面修订。经修订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页(www.cqgt.cn)。

    本议案需获得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经修订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页(www.cqgt.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08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A股和H股类别股东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适用A股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适用H股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通告、股东通函、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另行寄送。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08-02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于2008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全面修订。经修订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页(www.cqgt.cn)。

    本议案需获得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08-02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2008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订于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在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分别举行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现将适用于公司A股股东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H股股东另行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十时分别召开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08年H股类别股东会。

    3、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

    (1)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行使表决权(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所有A股股东通过网络对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1.17项的表决将被视为对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对应项目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批准《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议案

    1.1 发行规模

    1.2 发行价格

    1.3 发行对象

    1.4 发行方式

    1.5 债券期限

    1.6 债券利率

    1.7 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1.8 债券回售条款

    1.9 担保条款

    1.10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1.11 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1.12 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1.13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1.14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的调整

    1.1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16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1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议案

    6、审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议案

    三、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逐项审议批准《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议案

    1.1 发行规模

    1.2 发行价格

    1.3 发行对象

    1.4 发行方式

    1.5 债券期限

    1.6 债券利率

    1.7 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1.8 债券回售条款

    1.9 担保条款

    1.10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1.11 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1.12 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1.13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1.14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的调整

    1.1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16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1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股东

    截至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选择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如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842582

    传真:023-68849520

    6、其他事项:

    (1)由于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将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10月17日再次刊登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5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一)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批准《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议案
    1.1发行规模   
    1.2发行价格   
    1.3发行对象   
    1.4发行方式   
    1.5债券期限   
    1.6债券利率   
    1.7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1.8债券回售条款   
    1.9担保条款   
    1.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1.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1.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1.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1.14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的调整   
    1.1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1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普通决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议案   
    6审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件2: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88005重钢投票22A股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1发行规模1.00元
    2发行价格2.00元
    3发行对象3.00元
    4发行方式4.00元
    5债券期限5.00元
    6债券利率6.00元
    7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7.00元
    8债券回售条款8.00元
    9担保条款9.00元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10.00元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11.00元
    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12.00元
    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13.00元
    14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的调整14.00元
    1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15.00元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16.00元
    1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17.00元
    18

    19

    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00元

    19.00元

    20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0元
    2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议案21.00元
    22审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议案22.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于2008年10月16日A股收市后持有“重庆钢铁”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8“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88005买入18.00元1股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8“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8“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通过网络投票的,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者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