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参与通讯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票赞成, 0 票弃权, 0票反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1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二、关于与三一集团互保的议案
9票赞成, 0 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与三一集团签订15000万元人民币互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08—04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协议》,互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时间为2008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3日。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人民币21000万元,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协议》,互担保金额为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互保双方按互担保金额在双方指定的银行进行互担保。双方可以在一个银行或多个银行进行互担保,具体情况视双方指定银行的授信程度而定。担保时间为2008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3日。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人民币21000万元,,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星沙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贰佰捌拾捌万元整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新材料、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光电子和计算机数码网络、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43,706.76万元 ,所有者权益825,030.19万元,资产负债率44.7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互担保协议的担保时间为2008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3日。
2、 本互担保协议的互担保金额为双方公司在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小写:150,000,000)的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等)。
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时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并履行借款责任和义务。
4、 甲乙双方在协议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限额以内必须配合对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好相关融资担保手续。
5、 本互相担保协议是对双方始终有约束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受双方与任何其他单位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件或承诺的影响和制约。不因双方的地位及财务状况,诸如: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公司章程以及关、停、开、转等变化而有任何变化。
6、甲乙双方按季度互换财务信息资料。
四、董事会意见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与其签订互担保意向协议。公司将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项互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互保对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量为人民币21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中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3.4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3、三一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4、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 9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08-4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5日在紫东阁华天大酒店第三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发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5人,代表股份107,867,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98,834,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9,033,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议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03,722,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反对票250,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票3,89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票107,595,0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票24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票26,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通过。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