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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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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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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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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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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08-3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26日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永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0,10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情况:

      1、《2002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表决结果为:同意110,102,04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2、《2003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表决结果为:同意110,102,04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二)表决结果: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北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