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诉讼案民事裁定公告
2008年10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ST中纺 编号:临2008-04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诉讼案民事裁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11日作出的(2007)沪高民二(商)终字第149号民事判决(详见公司2007年12月14日公告),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8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