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永明被刑事拘留的消息甫一公布,S*ST光明6日便以涨停报收。
一位知情人士称,此事或缘于公司的产权性质之争,昨天的消息公布,则意味着此事告一段落。有关市场人士表示,随着S*ST光明被伊春市政府接管,该公司拖延已久的股改和重组事宜或将提速。
S*ST光明昨日公告,2008年9月26日下午16时,伊春市政府宣布了《关于对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依法刑事拘留的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永明因涉嫌犯罪,经国内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检举揭发,及公安机关的长期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已对冯永明刑事拘留。
“S*ST光明股改之所以迟迟不能开展,重要原因就是公司产权不够明晰,冯永明在此中扮演的无疑是一个关键角色。”一位知情人士如是对记者称。
据悉,木匠出身的冯永明当年创业较为艰难,S*ST光明上市之时,曾得到伊春市政府的资金支持,冯亦承认伊春市政府出资的部分为国有股份。股改之时,在大股东出具书面证实存在国有股的材料,并且与市国资委在办理产权协议书签字的情况下,伊春市政府同意出借部分资金(一说为6000万元),用于公司股改。据公告,2006年12月24日,S*ST光明控股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伊春市国资委办公室签订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光明集团总股本22200万股中,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82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6.9%。
然而,情况却又陡然生变。S*ST光明2007年3月20日披露,光明集团虽已在伊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就上述36.9%的股权办理完毕国有产权登记,但在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黑龙江省工商局以伊春市政府(市国资办)作为出资主体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不同意进行变更登记。光明集团再次向伊春市政府提交了请示,建议伊春市政府(市国资办)提供一户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市政府持股,目前尚未得到答复。
一位市场人士表示:“在此情况下,产权性质便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这一问题不解决,S*ST光明股改也就无从开展。”S*ST光明也称,公司的股改方案尚未取得伊春市政府转呈省国资委的文件。为了取得该文件,大股东正在与市政府进行沟通,但尚没有取得一致意见。
2007年6月26日,S*ST光明披露,公司收到伊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称:“在你公司来文再次报告产权性质有争议的情况下,启动你公司股改,我办认为不妥。必须在产权明晰后,才能按程序进行股改。你公司股改进展缓慢完全是因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配合市政府明确股权性质,不出具有关股东会决议造成的。”
据称,除冯永明被拘以外,S*ST光明还有多名高管也被严密监管,各地的分公司也大都已进驻调查组。在宣布冯永明被刑拘的同时,伊春市还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稳定工作领导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股改组、生产经营指导组和企业清产核资组。由此看来,债务缠身、濒临暂停上市的S*ST光明,很有可能在政府有条不紊的指导下迎来新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