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上。
二、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8年10月6日在华泰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215人,代表股份234,189,0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229,944,771股,占公司总股本548,645,233的41.91%;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为201人,代表股份4,24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548,645,233的0.7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汇总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募集A 股股份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 | |||||
同意(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反对(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弃权(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通过 | 231,850,844 | 99.00% | 2,174,027 | 0.93% | 164,210 | 0.07%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 | |||||
同意(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反对(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弃权(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通过 | 231,465,134 | 98.84% | 2,159,527 | 0.92% | 564,420 | 0.24% |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胡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