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只企业债及2只公司债符合回购条件
2008年10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上交所日前决定自10月13日起,对已上市的企业债及分离债统一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对于符合回购资格条件的企业债和分离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经资格审核并会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交所今日公布了符合回购条件的“01三峡债”等59只企业债及“08莱钢债”等2只公司债的具体名单和相对应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据上交所今日就此事发布的相关通知称,该所现行的企业债回购交易将同步停止。已上市的分离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名单和出入库代码将另行通知。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上交所自2008年10月13日(含)起停止企业债回购1天期品种(证券代码:202001,证券简称:RC001)、3天期品种(证券代码:202003,证券简称:RC003)、7天期品种(证券代码:202007,证券简称:RC007)的交易,2008年10月10日为上述回购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上述回购品种的未到期交易,到期后正常办理清算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