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截止2008年9月28日,应参与表决10名董事,实收9名董事书面表决票。经表决统计,通过以下决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处置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售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股权,合计损失金额约为1800万元,间接影响交大昂立利润约为-1220万元(有关资料详见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资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7日
股票简称:交大昂立 股票代码:600530 编号:临2008—24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9月27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定于2008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出决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2008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再次表决,正式通过了《关于处置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此项工作的时效性,为避免连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32.8万股,持股比例17.73%)于2008年10月4日致函公司董事会拟将《关于处置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此项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议题明确,时机成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处置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作为第五项议案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与原定四项议案内容一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除上述增加的议案的变化外,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审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