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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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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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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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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定额业务并参加交通银行定期定额业务优惠活动的公告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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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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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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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公告
    2008年10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九发                编号:临2008-053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9月16日,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烟台市牟平区投资公司以公司无法偿还两笔到期借款(本息共计:121,193,375.20元)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存在破产清算的危险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申请公司重整。

      一、申请人名称:烟台市牟平区投资公司

      二、法院作出受理重整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烟台中院于2008年9月28日作出(2008)烟民破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为,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较大的债权人提出对其重整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有利于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对债权人的清偿率,有利于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申请人的请求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准许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烟台中院(2008)烟民破字第6-1号《公告》已于2008年9月29日刊登在人民日报和山东大众日报,请各债权人按照法院公告进行债权申报工作。

      三、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烟台中院于2008年9月28日作出(2008)烟民破字第6-1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公司重整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修先军。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联系地址:烟台市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28楼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64000;联系电话:0535-6603288

      五、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新增一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和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次日起复牌(2008年10月9日),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2008年11月6日),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的规定,公司将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