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股票估值的国际比较
2008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姚炯
房地产行业股票估值的国际比较
招商证券
PE估值不适用于房地产周期的下半场:在房地产下跌过程中,上市公司的EPS在减少,甚至是负值。因此,股票底部所对应的PE估值往往很高,甚至不存在;PB估值相对比较可靠:房地产公司的资产主要为现金、待售房产、土地和在建工程,这相对是较容易变现的。因此,PB法理论上反应了投资者对房地产公司股票最悲观、最保守的估值;PB估值是与房地产下跌程度紧密相关的:在房地产下跌过程中,如果调整期较短、跌幅较少,如2-3年,则可以考虑给较高些的PB估值。如果调整期较长、跌幅较大,如上世纪90年代的日本,应给较低些的PB估值。
在房地产市场下半场确立之后,我们认为房地产A股的估值已经进入了PB估值时代,总体上中国房地产股票估值的底线大约在1.3-1.5倍PB左右。下列房地产公司的PB估值的底线理应可以略高一些:将来有望快速增长的行业龙头,如万科A、保利地产;现金充裕的公司,如金融街、华发股份;因原先持有物业较多等原因导致账面净资产低估的公司,如招商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