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08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交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和上海江天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为了保证中交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机”)和上海江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实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仍然能够正常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为了保证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对上海港机和江天实业管理的顺利交接,公司与中交股份就上海港机和江天实业签订了《托管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在托管期间,有权对上海港机和江天实业行使股东权利,享有目标公司的人员管理权、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权、财务活动管理权、资产管理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该协议自公司和中交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为尽快顺利完成公司和上海港机的整合,实现1+1〉2的整合效应,自上述托管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和上海港机及其子公司发生了部分往来,但因中报编制人员对于上述托管事项的理解有误,公司2008年度半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了上述与被托管方的往来,现在“(五)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之“2、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应补充:
(2)与被托管方及其子公司关联往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被托管方提供资金 | 被托管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往来 余额 |
发生额 | 发生额 | |||
上海港机 及子公司 | 被托管方 | 78,926.13 | 60,935.82 | 0 |
合计 | 78,926.13 | 60,935.82 | 0 |
注:2008年4月10日,中交股份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振华港机将应付中交股份2007年度现金股利在托管上海港机厂期间提供给上海港机厂使用的通知》,表示为支持振华港机和上海港机的整合,振华港机可根据上海港机经营的需要,将应支付其的2007年度股利23,589.04 万元提供与上海港机使用,据此,公司将上述股利中的17,990.31万元用于冲抵上海港机与公司的往来差额,故截至6月30日,公司与上海港机的往来余额为零。
由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对于托管事项的理解有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