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被云南证监局要求整改
2008年10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云南铜业今日公告,公司于2008年6月16日收到了云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责令云南铜业限期整改的通知》,这一通知针对公司在盈利预测、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整改通知》指出,云南铜业2007年定向增发将“四矿一厂”注入上市公司,预测2007年合并报表可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21亿元,而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22亿元,仅为盈利预测的60.62%,没有达到盈利预测目标。证监局认为公司未能审慎编制盈利预测,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2007年未审计净利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利润大幅调减,最终调整幅度为31.2%。公司财务人员对一些新业务的学习掌握和理解不够,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存在一定偏差。
此外,公司未有效建立健全对“四矿一厂”的管理制度,定向增发前后未披露高管人员入股情况并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
公司表示,截至三季度,云南铜业限期整改方案中除了“集团及下属各单位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在‘四矿一厂’及相关企业的股权清退”以外的各项措施已经基本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