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49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陶晓华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2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贸大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需求,有效地利用公司充裕的流动资金,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利用当前服务业大发展,特别是商务房产租赁的巨大发展机遇,进军商务房产租赁市场。为此,公司决定运用自筹资金收购海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江阴市澄江中路118号的国贸大厦48,792.85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17,205.3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及设备)。
此项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08]第096号)的评估结果38,765.13万元作为基础转让价,确定最终收购价为38,000万元人民币。
同意票1,499,76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