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8年4月8日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向公司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地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股A股股票,用于购买沿海地产所拥有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详见《上海证券报》2008年4月9日公告)。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进展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情况
1、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的具体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均未出具相关报告,其预计完成时间目前尚难以确定。
2、有关协议或决议的签署、推进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发行对象沿海地产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份认购及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报》2008年4月9日公告)。此后,公司尚未与沿海地产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3、有关申报审批事项的进展以及获得反馈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人沿海地产的控股股东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绿色家园”)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交易将构成沿海绿色家园需符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项下的分拆上市事项,沿海绿色家园需就本次交易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并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东通函呈报香港联交所审核。在公司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后,沿海绿色家园已就本次交易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正式的分拆上市申请。目前,沿海绿色家园及其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正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要求进一步提交有关的补充资料和说明。
二、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分别经公司股东大会、中国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可能触及要约收购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公司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豁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交易将构成沿海绿色家园需符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项下的分拆上市事项,沿海绿色家园需就本次交易获得香港联交所的批准并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东通函呈报香港联交所审核,而后由其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沿海绿色家园还须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其他有关规定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沿海绿色家园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风险可能导致交易双方撤销、中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或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做出实质性的变更,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