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重组方拟置入标的内蒙古额济纳旗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源矿业”)相较本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公告的重组预案,已取得《阿盟环保局关于额济纳旗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流沙山钼金矿开发利用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阿环发【2008】202号)、100万立方米/年的《取水许可证》(取水(蒙额)字2008第011号)、矿长证(XC104089483)、矿长安全证(安全资证豫字第0000114号)以及氧化矿专利申请已通过初审。
目前重组方正在积极办理的材料包括:储量变更登记备案、采矿证变更、矿场安全证、选场安全证、尾矿坝安全证、土地使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由于上文所述之储量变更登记备案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对拟注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无法按照重组预案所披露的基准日(2008年8月31日)开展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新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基准日须待储量变更登记备案工作完成之后确定。
目前,重组双方正按照双方已签订的《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工作。重组双方未就本次重组形成新的决议或签署新的协议。
本公司特别提醒,重组方尚未取得上文所述重组方正积极办理之中的材料涉及各个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进度及最终能否取得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上述材料无法在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第二次董事会召开时限(即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之前取得以及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将导致本次重组终止。
本公司特别提醒,由于对拟注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新的基准日尚未确定,对本次重组工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特别提醒,由于重组双方制定本重组预案的市场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并且目前证券市场仍处于剧烈波动之中,考虑到有关材料的办理尚需时日,不排除未来重组双方由于证券市场进一步变化而认为继续推进此项重组工作可能无法完成。
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有关信息将在公司指定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并以此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