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2008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8-040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城房产”)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建行常州分行借款人民币1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借款期限为自2008年9月24日起至2010年9月23日止。借款用于常州新城房产“新城逸境”项目的开发建设。
常州新城房产与建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以其拥有的位于常州市龙游路西侧土地证号为常国用(2008)第0255766号面积为37254平方米、位于常州市万福路北侧土地证号为常国用(2007)第126519号面积为18953.6平方米和常国用(2007)第126520号面积为16383.7平方米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
公司持有常州新城房产95.8%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