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本次会议是否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13日在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兴园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孙德炜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1名,所持有及代表的股份72,318,655股,占公司总股本17103.15万股的42.2838%,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终止聘用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2,318,655股,意见如下:
同意72,312,868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920%;反对2,891股,占0.0040%;弃权2,896股,占0.0040%
(2)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3.8万元。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2,318,655股,意见如下:
同意72,312,868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920%;反对2,891股,占0.0040%;弃权2,896股,占0.0040%
2、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华东电脑经营范围的议案》。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及嵌入式软件服务、电子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及与上述领域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2,318,655股,意见如下:
同意72,313,139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924%;反对2,620股,占0.0036%;弃权2,896股,占0.004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