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杨创世"或“本公司”)于2008年10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杨集团")通知,大杨集团于即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目的与计划:大杨集团认为,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大杨创世股票市值被市场严重低估,作为大杨创世的控股股东,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信心。
大杨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部分的股份)。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大杨集团于2008年10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增持前,大杨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增持后,大杨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6,0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3%。
5.本次增持股份价格:平均成本3.28元/股。
6.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7.大杨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