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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良
从近日召开的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长三角各产权交易机构将坚持“自愿参与、合作共赢、化解风险、共筑市场”的原则,在“项目共同挂牌”、“创建新市场平台”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并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来自江浙沪等长三角地区以及安徽、江西、福建等泛长三角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理事长、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裁蔡敏勇认为,当前推进长三角地区产权市场一体化已具备良好的条件。首先,《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统一了领导层认识,有助于消除产权市场一体化的行政藩篱。江浙沪两省一市的政府早已在着力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其他省份对于融入长三角的热情也在迅速升温。随着《指导意见》将长三角地区经济合作上升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高度,这将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对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工作的认识。其次,近年来长三角区域内各城市之间在共同平台和网络的建设、统一规则和标准的认定等30多个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这些跨地区、跨层次、跨领域的合作,为产权市场一体化营造了良好氛围。
据悉,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合作为长三角区域产权市场一体化奠定了基础。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共成交项目20822宗,占全国交易总宗数的58.3%;成交金额达1766.58亿元,占全国总成交金额的50.29%;完成异地交易2393宗,占全国异地交易总成交宗数的74.9%;异地交易总额358亿元,占全国异地交易总成交额的57.3%。其中,与会的“五省一市”产权交易总额达1199.49亿元,交易总宗数12373宗,分别占全国的34.2%和35.9%。上海完成交易宗数达到2610宗,交易金额达到956.92亿元,其中异地交易750宗,交易金额193.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