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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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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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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特别报道
    历经五年规范发展 证券行业实现完美蜕变
    三年综合治理功成
    历史遗留风险充分化解
    而今迈步从头越
    证券业五年发展
    盯住两大关键词
    八项措施一一落实 监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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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措施一一落实 监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2008年10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商文  
      八项措施一一落实

      监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本报记者 商文  

      

      历经五年时间,2003年“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促进证券行业规范发展八项措施,如今已经得到一一落实,监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控制度

      2006年开始,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全面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控制度,实行风险的量化监控,大大提高了监管效力,进一步强化了对证券公司日常业务的风险量化和动态监控,促进了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

      

      积极拓宽证券公司合法融资渠道

      在积极拓宽证券公司合法融资渠道的思路指导下,监管部门明确表示,支持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从会议召开截至至今,先后有6家证券公司通过IPO或借壳的方式成功上市,另有包括光大证券、招商证券、西部证券等一批券商的上市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加强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监管

      针对证券公司账户管理中的漏洞以及客户资产保护的要求,监管部门全面展开了账户规范工作,同时健全和完善了账户管理办法,建立账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在账户规范的基础上,实施了对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对经纪业务客户证券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存管,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资金和证券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保护制度。

      

      大力支持证券公司进行创新

      综合治理期间,监管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推出新产品、试办新业务,拓展业务空间、改善盈利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到去年8月综合治理收官,国内14家优质公司共推出27只集合理财产品;8家公司试点了9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9家公司经批准在香港设立或收购了证券经营机构。此后,证券公司IB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顺利展开,QDII出海,券商直投业务也迅速扩容。

      

      研究推行公开发行和上市的保荐制度

      2003年,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开始实行保荐人制度。2005年1月,证监会对保荐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2006年,《保荐人尽职调查准则》发布,对尽职调查的方法和调查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今年9月,证监会再次根据市场的变化对保荐业务中的一些制度做出了调整,并就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证券公司分类管理

      券商综治结束后,证券行业开始转入常规监管阶段。2007年,《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颁布,证券公司开始正式实行5类11级的新的分类监管方式,标志着“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 的全新分类监管思路已进入落实阶段。

      

      加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队伍建设

      2006年修订的《证券法》中,明确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了证券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办法陆续发布。今年颁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通过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持续监管方面的进一步规定,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高管人员队伍的建设。

      

      进一步发挥自律组织作用

      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圆满完成了证券公司评审工作,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发展。在此基础上,2007年协会又启动了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年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了多项审核、检查工作,颁布实施了包括《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指引》在内的多个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资质考试及培训工作,行业自律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