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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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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动用外汇基金担保存款
    2008年10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时娜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昨日宣布,从10月14日起,将运用外汇基金为市民的存款提供无上限的担保,同时,成立备用银行资本安排,有需要时为香港的银行提供额外资本,以确保香港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两项措施有效期至2010年底止。届时香港当局将根据国际金融状况,决定是否需要延续有关措施。

      曾俊华14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两项措施是根据全球经济状况制定的,希望通过这两项措施的实施,在全球金融动荡中,维持香港银行及金融体系的稳健及正常运作,增强香港本地及外地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加强市民存款的信心。

      他指出,当局参照现行存款保障计划的原则,运用外汇基金为存放在香港所有认可机构的客户存款提供全面担保。有关措施适用于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以及接受存款的公司,并适用于存放在香港认可机构的港元及外币存款,包括存放在外资银行香港分行的存款。此外,这项担保还涵盖超出存款保障计划下受保存款上限的存款。香港当局还成立了备用银行资本安排,只要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提出要求,并经过监管的审查,当局就会为其提供额外资本。(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