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10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8-02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6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办理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单项授信业务,期限一年,方式为信用,资金具体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经销分公司使用,同时授权该公司负责人戴庆富先生签署与该项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总额为USD2500万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括:进口开证及押汇、担保提货、远期信用证承兑,方式为信用,有效期为一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