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0月10日、10月13日、10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查相关情况说明
经公司核实,公司已于2008年9月3日披露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及其相关的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公告。截止目前,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已得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同意,并已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对于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咨询,公司控股股东正在履行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并配合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公告明确的事项外,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