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0月14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志红先生;
6、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7,283.6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41%,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按照2008年8月21日公司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的西昌至盐源、牛角湾电站至螺髻山变电站等16条输电线路资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在人民币7700万元额度内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表决情况:同意17,283.6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7,283.6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工作津贴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7,283.6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贷款计划:目前公司维持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的各项支出,资金比较紧张,公司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约有1.448亿元贷款陆续到期,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对公司资金的需求,上述贷款到期后,在14480万元上下浮动10%的额度内,公司拟向现借款银行继续申请办理转贷等手续,其担保方式、抵押物原则不变。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办理上述贷款的相关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17,283.67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苟丽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