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报告期末基金投资按市值与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排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市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42 | 九阳股份 | 47,488 | 1,920,414.72 | 0.14% |
2 | 002251 | 步 步 高 | 22,142 | 1,074,994.10 | 0.08% |
3 | 002249 | 大洋电机 | 29,830 | 722,184.30 | 0.05% |
4 | 002252 | 上海莱士 | 27,141 | 674,996.67 | 0.05% |
5 | 002230 | 科大讯飞 | 17,585 | 529,132.65 | 0.04% |
6 | 002223 | 鱼跃医疗 | 19,071 | 381,420.00 | 0.03% |
7 | 002234 | 民和股份 | 16,147 | 326,815.28 | 0.02% |
8 | 002225 | 濮耐股份 | 46,153 | 299,994.50 | 0.02% |
9 | 002258 | 利尔化学 | 2,000 | 32,120.00 | 0.00%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类别 | 债券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国家债券 | 298,204,351.10 | 22.20% |
央行票据 | 283,782,000.00 | 21.13% |
金融债券 | 298,480,000.00 | 22.22% |
可转换债券 | 219,192,557.26 | 16.32% |
企业债券 | 54,215,551.70 | 4.04% |
合 计 | 1,153,874,460.06 | 85.9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 报告期末基金债券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99国债⑻ | 202,481,283.60 | 15.07% |
07央票16 | 156,928,000.00 | 11.68% |
05农发06 | 148,320,000.00 | 11.04% |
02国开11 | 100,400,000.00 | 7.47% |
南山转债 | 93,756,481.50 | 6.98%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名称 | 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 | 608,765.57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55,299,880.00 |
应收利息 | 16,036,099.66 |
应收申购款 | 598,367.86 |
应收股利 | 0.00 |
其他 | 0.00 |
合计 | 172,543,113.09 |
(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如下: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
110567 | 山鹰转债 | 7,141,285.20 | 0.53% |
110971 | 恒源转债 | 35,046,635.20 | 2.61% |
125709 | 唐钢转债 | 76,873,755.36 | 5.72% |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主动投资权证,期末未持有权证。
(6)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第二保本周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3.2)至2007.12.31 | 24.64% | 0.39% | 2.48% | 0.00% | 22.16% | 0.39% |
最近6个月(2008.1.1至2008.6.30) | -8.01% | 0.51% | 1.48% | 0.00% | -9.49% | 0.51% |
最近3个月(2008.4.1至2008.6.30) | -1.49% | 0.32% | 0.74% | 0.00% | -2.23% | 0.32% |
自第二保本周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3.2)至2008.6.30 | 14.65% | 0.45% | 4.00% | 0.00% | 10.65% | 0.45%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发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招募说明书、发行公告等信息披露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
申购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销售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1,000万 申购费率1.0%
100万≤申购金额(M)<1,000万 申购费率1.2%
申购金额(M)<100万 申购费率1.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保本周期到期前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三年(含三年) 赎回费率0
两年<持有期<三年 赎回费率0.5%
一年<持有期≤两年(含两年) 赎回费率1.0%
持有期≤一年(含一年) 赎回费率1.8%
基金赎回费的60%为注册登记费和基本手续费,其余40%则归基金资产所有。
2.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费用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赎回费用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4. 转换所需费用的计算方式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本公司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换费用= 转入金额/(1+转换费率)×转换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更新了基金保证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资料。
3、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4、 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最近3个月和第二保本周期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5、 在“二十、保证”部分,对保证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6、 在“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并说明以下事项:
(1)2007年10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之一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组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21%股权,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2008年6月16日该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及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办理该股权转让的后续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其中行业指数参照交易所行业分类指数。截止到2008年9月16日,因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对本基金无影响。涉及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08年9月16日、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