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调查
  • B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年 10 月 1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8版:时事·国内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8版:时事·国内
    参展商:广交会首日好于预期 广交会传统交易正面临新兴模式挑战
    市场寒冬里孕育最好的机会
    入住率下滑原因之一:星级酒店高速扩张
    新医改:“五多五少”勾勒百姓就医蓝图
    商务部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产业转移促进中心”落户昆山
    重庆打造私募股权集聚高地
    国务院研究部署
    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打造私募股权集聚高地
    2008年10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重庆正式出台政策“组合拳”,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重庆有望继上海、天津之后成为吸引PE(私募股权)集聚的高地。

      根据审议原则通过的《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将允许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有限合伙的方式注册登记,并将认定该类企业为金融创新机构和鼓励类产业。股权投资企业可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享受在指定区域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租赁办公房按房屋租金30%补贴,营业税享受相当于免二减三的财政补贴,高管人员深造、购买住房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免三减二的财政补贴。

      同时,重庆市金融办主任罗广还表示,以有限合伙方式登记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其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可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