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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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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0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08-03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0月15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戚金兴董事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二、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定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数量: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安排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偿还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以及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在适当情形下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两名以上的董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确定在核准额度范围内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各期发行数量;

    6.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9.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10.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2.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中一、二、三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政权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事项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审核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于 2008 年10月10日收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通知拟定于2008 年10月15日上午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涉及的系列议案,本人经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董事会拟审议发行公司债券事项事前通知了本人,提供了相关材料,进行了必要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认可并同意将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郑贤祥 陈国荣 汪祥耀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二: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8 年10月15日上午9 时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原则,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郑贤祥 陈国荣 汪祥耀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08-03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召开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0月30日— 2008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8年10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15∶00至2008年10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2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08年10月 28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0月27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债券的数量

    2.2 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安排

    2.3 债券期限

    2.4 募集资金用途

    2.5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0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不采用累计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第2、3项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08年10月 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08年10月29日、30日 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联系人:李渊     史佳    李耿瑾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0月 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44;     投票简称为:滨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44滨江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362244滨江投票《总议案》100元

    注:“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三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元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0元
    2.1发行债券的数量2.01 元
    2.2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2.02 元
    2.3债券期限2.03 元
    2.4募集资金用途2.04 元
    2.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2.05 元
    3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3.00 元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项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 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在股东对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

    股数

    1股2 股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8 年10月30日15∶00至2008 年10月31日 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债券的数量 
    2.2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2.3债券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08-03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2008 年10 月15 日,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0月16日开市起停牌一小时,10:30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