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全臣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名,共持有代表公司221,613,231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30,107万股)的 73.61 %;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议案》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3,740,100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3,740,100 | 100% | 0 | 0% | 0 | 0% |
关联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2008年9月27日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OO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关联担保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 2.4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2.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2.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2.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选举董事2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权数为443,226,462,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候选人易敏之先生获得的票数为:221,613,231;候选人邓跃华先生获得的票数为:221,613,231。易敏之先生、邓跃华先生当选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吴明辉先生当选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刘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
代表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21,613,231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221,613,231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