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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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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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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版:信息披露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购入同济堂药业股份的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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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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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0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19         股票简称:*ST天宏        编号:临2008-033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1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4,454,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9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崔白参加本次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在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后,增加第四十条的内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司的资产。一旦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的资产,董事会应当立即申请对该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该股东应尽快采取现金清偿的方式偿还,如果不具备现金清偿能力的,公司董事会应通过变现该股东股权以偿还侵占的资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责任的董事,董事会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建议罢免该名董事。”

      原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作修改,对原章程增加第四十条内容后,其它条款顺序依次顺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4,45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数34,45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增加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造纸、纸制品及纸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有毒除外)、印刷物资的销售。机械加工。物业管理。造纸原料的开发、废纸收购、碱木素、木质素磺酸盐、有机肥、黏合剂。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同意票数34,45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