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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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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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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版:产业·公司
    需求回落 今年以来全国发电量增速持续下滑
    香港玩具商合俊集团
    向法院提出清盘申请
    大豆压榨亏损严重
    部分企业开始停机减产
    有意香港上市
    俄铝联合公布三季报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遭遇三大变数 八成光伏企业面临资金短缺
    国资委支持鼓励央企与台湾企业四方面合作
    中投公司计划增持百仕通所持股份升至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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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支持鼓励央企与台湾企业四方面合作
    2008年10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刚
      ⊙本报记者 陈刚

      

      昨天,在昆山出席“2008两岸产业合作发展论坛”的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副主任楚序平表示,目前,中央企业和台湾企业合作还处在初期阶段,国务院国资委支持台湾企业参与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具体的合作共有四个主要方面。

      一,鼓励台湾企业在中央企业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加强合作。除少数国家控股的企业外,都要进行股份制改革,即使是军工企业,也鼓励具备条件的台湾企业参与。中央企业以三个层面的合作。首先,是中央企业集团层面,主要是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整体上市,不过由于规模过大,有些企业资产总额过万亿元,台资进入比较困难。其次,中央企业调整重组,退出没有竞争力的领域,台湾企业将大有机会。同时,在推进中央企业主辅分离的专业化过程中,也欢迎台湾企业参与。

      二、鼓励支持台湾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开拓市场。鼓励中央企业与台湾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建立合作,形成战略联盟,带动产业合作向更深层面发展。

      三、鼓励支持台湾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与中央企业合作。支持中央企业和台湾企业共同参与技术交流、标准制定、研发关键性术,提高双方竞争能力,分享知识产权和产权交易带来的高额利润。

      四,支持中央企业在推进专业化水平化分工、完善产业链方面加强与台湾企业合作,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台湾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关系,共同推进合作OEM\ODM等多样化分工合作关系,减少开发时间和成本,形成专业化、水平化分工合作,分享节约成本带来的高效率,获得规模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