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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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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6版: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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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之路:中国经济的历史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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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之路:中国经济的历史跨越
    2008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作者:董志凯
      作者:董志凯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期(1992-2001年)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开始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这一转型可分为宏观经层面和微观层面的两种转型。就宏观转型而言,包括了财税、金融、投资、计划、外贸五项改革。就微观转型而言,主要内容为通过产权改革,建立公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继续实施相关“三农”的改革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

      宏观体制五大改革获突破性进展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开始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亿万中国人走上了一条解放思想、艰辛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奋进之路。

      经济体制转型既是渐进的,又是多元的、多种措施并举的。从1992年正式提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到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变化是举世瞩目的。本文试对这一阶段宏观与微观层面的转型历程做简要剖析。

      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是改革价格体系,目标是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经济模式。价格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通过价格“双轨制”的思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根据中共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的部署,从1994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宏观层面实施了财税、金融、投资、计划、外贸五项改革。

      (一)财税体制改革。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财政体制于1980年、1985年和1994年进行了三次较大调整。

      1980年国家下放财权,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俗称“分灶吃饭”体制。经过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改革后,税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中央决定从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财政“分灶吃饭”体制,加之原有体制中“基数比例法”的做法,使政府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由1978年的31%下降到1992年的14%,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84年的40.5:59.5下降为1993年的22.02:77.98。中央财政收入比重的不断下降,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使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的国防、基础研究和各方面必需的救急资金严重匮乏,财政严重透支。

      1993年7月23日,中央召开全国财税工作会议,决定改革以“财政包干”为特征的旧体制,实施分税制统一。新的财税改革方案于1994年实施。此后,国家财政收入呈现大幅度稳定增长态势。

      分税制改革使中央财政有效增强了调节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能力,走出了中央和地方就财政收入的再分配不断讨价还价的困境,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金融体制改革。针对1993年上半年金融秩序的混乱,从1993年下半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为国家中央银行,强化了对货币信贷的宏观管理,集中掌握货币发行权、信贷总量和基础货币管理权。人民银行在各地区的分支行职能主要从事金融监管。在此基础上,1994年开始尝试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和调整基准利率等政策工具,加强了中央银行在金融调控中的作用,保证了全国统一货币政策的实施。

      从1994年第三季度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向社会公布金融机构的信用总量和货币供应量等指标。同时,对金融机构的建立、业务范围、资本金来源和法人体制等进行了规范化清理。按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原则,1994年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投融资。

      在明确了政策性金融转移到三大政策性银行后,1994年,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比较平稳地将政策性业务分离出去后对总行和部分分行的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全行资金的统一调度。

      1994年实现了汇率并轨,将官方挂牌汇价与调剂市场价格合并,基本上取消了经常项目下对外支付的行政限制;建立了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人民币于1996年12月1日实现了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同期起草和修改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和《保险法》,分别按立法程序提交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审议。

      1997年,针对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金融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经营等导致金融隐患和金融风险加大的状况,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1月17-19日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并于12月6日发出《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这次改革不仅使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而且为人民币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保持稳定打下基础。

      (三)投资体制改革。1993年,根据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精神,投资项目划分为竞争性、基础性、公益性三类;明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范围、投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明确企业是基本的投资主体。同时,也强化了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等。

      1994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100%归政府拥有,直属国务院领导。主要职能为,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转贷款业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近80%的信贷资金、国债项目三分之一的配套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

      作为机构和公众投资的重要渠道,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成长壮大。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形成并初步发展。《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并于1999年7月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资本市场的地位。上市公司日益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对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包括:在更新计划观念、转变计划职能的基础上创新计划的内容和形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改革计划指标体系,将若干重要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指标改造为预期指标;突出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相应的重大经济调节方案;合理确定国家公共资金、资源动员和运用的范围,改进计划管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对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和宏观调控;推进计划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提高社会参与计划编制的程度。

      (五)外贸体制改革。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目标是“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

      1994年外贸体制改革的重点为实施银行结汇制度。与此同时,完善了对进出口的宏观调控机制;有秩序地进一步放开了进出口商品的经营;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外贸企业进行改革;陆续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提高了外经贸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汇率并轨以及配套改革为外贸企业逐步实现自负盈亏和放开经营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开始的时候是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并行的,到了1994年外汇改革,人民币深度贬值,这时候就标志着全面转向出口导向政策。

      从1993年中到1996年,国家针对房地产开发区热、金融秩序混乱、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并引发通货膨胀等问题,采取了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措施。随后在宏观经济领域进行了多项改革,使通货膨胀得到控制,过高的物价涨幅逐步回落。与1990年的调控相比较,这次调控使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增长,被称作“软着陆”。

      微观层面三大改革再造基础功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微观层面改革的主要内容为通过产权改革,建立公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乡镇企业异军崛起,多种经济成分初步形成的基础上,1993年开始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7年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决定对国企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同时继续实施相关“三农”的改革,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在1979年以来通过放权让利,初步改变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和决策机制的基础上,1993年11月中共14届3中全会提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12月,国务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委等14个部委、局参加。当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又颁布了《股份公司暂行条例》和《有限责任公司暂行条例》,给了国有企业改制和民营企业创业的机会。1994年1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选择了100个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试点。此后,试点扩展到地方政府管理的国企。至1996年底,以国有企业为主改建或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9200多家。到2006年底对试点验收时,试点的大部分企业仍是国有独资公司。1992-1997年国企利润率下滑,亏损额和亏损面上升,效益总体低迷。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00年底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实现国企扭亏,国家采取了“债转股”的方式。为了不使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拖累金融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999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专门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至2000年1月24日,国家经贸委共审查推荐了“债转股”企业601户,拟转股总额4596亿元,其中78户企业已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签订了“债转股”协议、框架协议或意向书,转股金额1122亿元。

      1999年9月,中共15届4中全会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方针,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此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步伐加快,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起步,国有上市公司控股权向民营企业转让的案例不断涌现。

      与此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到2002年底,已有1224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呈多元化:内资股(含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原定向募集股、职工股),外资股(含境内上市B股、境外上市H股、境外上市N股)。国有企业内部与外部治理机制得到同步改革。

      对于市场经济主体而言,破产法解决市场退出问题,被视为“经济宪法”。1994年10月25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59号文件)正式下发。国企破产,要给职工一个“历史的劳动债权”的对价补偿,给职工安置费。同时,国企破产后,需要弥补银行负债的窟窿。这两笔费用是国企破产的两大障碍。并提出银行建立国际上通行的呆坏账准备金制度,从贷款额中提取1%,作为准备金来冲销银行的呆坏账。

      从1995年起,出现了国有企业兼并破产高潮,但其中出现了“假破产,真逃债”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1997年,国务院制定了10号文件,要求“破产还债,关门走人”,以遏制“恶意破产”现象。1996年,全国破产试点城市扩展到56个,1997年达到111个,2000年破产试点全面推开。2006年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新破产法。但是该法还没有个人破产、事业单位破产以及市场其他主体破产的规则。1991年6月,国务院作出《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001年,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逐步走出困境是在政策支持、外部因素影响之下实现的,而企业自身经营机制还没有转换,自我发展能力还比较弱,经济效益增长的内在活力仍然不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历史困难依然存在。此外,电信、邮政、金融、电力、铁路运输、航空、石油等垄断性行业及其所属大型国有企业,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加之行业保护严重,造成行业垄断的不良反应。

      2001年加入WTO后,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央提出加快发展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决策。2001年5月,国家经贸委在上海召开上海宝钢集团联合重组经验座谈会,促进优势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公司和集团加快发展壮大: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大企业,经过重组改制,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到全球化的大循环中,无论是资本的重组、产业结构的调整或商品的产销都与以往不同。

      (二)继续实施相关“三农”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产生巨大变化。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面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业集体经营体制,调动了亿万农民的能动性。在此基础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1997年,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步伐加快。

      面对农村仍处于不发达阶段,几千万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城乡差别大等问题,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20年农村改革的五条基本经验,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十条方针。《决定》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001年7月,国务院制定六项措施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中央和省(区、市)两级政府在2001年编制涉及企业的收费目录,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作为乡镇企业减负第一负责人;对企业改制、改组、改造费用过高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全国乡镇企业减负再检查;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行政事业收费票据、收费登记卡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严格的乡镇企业治乱减负责任制。

      2001年9月1日,财政部要求从8个方面减轻农民负担。9月20日,公开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1年农牧业税减免工作及核拨农牧业税灾歉减免指标的通知》,要求各地贯彻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这次减免的农牧业税款占农业税收入的30%左右。2001年8月,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确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基本思想: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

      同月,国土资源部在上海青浦区、江苏南京、浙江温州、福建福州、广东佛山等5省(市)的9个城市,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不实行一次性补偿。如上海市建设沪青平高速公路,由区政府牵头,将沿线所需2000亩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组成土地公司,市政投资方再与土地公司联合成立股份合作公司,期限25年。其间项目公司按每年1100元/亩的标准(以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测算确定,三年调整一次)支付土地合作回报。使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了长期保障。2001年5月,科技部决定启动“高效农业科技园区计划”,5年内在全国陆续建立50个大型高效农业科技园区。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以企业形式运营。科技部根据技术先进、实用程度、经济效益等标准,择优确定10大高效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每年拨款5亿元资助农业成果转让。

      (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东南亚经济形势恶化,我国沿海地区走私越来越严重,使国家大量税收流失,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成了滋生腐败分子的温床。随着案值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的湛江特大走私案、厦门特大走私案等一批走私案件相继被查处,严厉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国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经济秩序。

      同时整顿国内市场秩序,财政部加大整治乱收费的力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以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2001年重点依法对电力、铁路、邮政等垄断行业开展反限制竞争的专项执法行动。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社会信用环境的好坏越来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特别是关系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现象能否缓解的突出问题。2001年4月,国家经贸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标志着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启动。

      此外,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南方的乡镇企业在产权改革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股份合作制”,特区的发展模式、股权分置的设计、引进外资的开发区模式等萌芽于民间和基层的改革,在微观改革中起到了创新作用。

      (本文作者系中国经济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本刊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