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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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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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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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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8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63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0月15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1月14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6月6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7月22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提请投资者阅读。

      2、经函证,实际控制人中车集团声明:“在可预见的两周以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并函证实际控制人中车集团后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在可预见的两周以内,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64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08年10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与会人员,并于2008年10月17日8:30在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2楼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同时,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资产的议案》,同意我公司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就因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合同纠纷原因,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强制扣押及拍卖的我公司2,574套全钢胎一事,由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评估价值以现金或物资抵账的方式返还我公司。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65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0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拟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集团”)签订的《协议书》,就因黄海集团对外合同纠纷原因,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强制扣押及拍卖的本公司2,574套全钢胎一事,由黄海集团根据有关评估价值(4,596,165.00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物资抵账的方式返还本公司。

      鉴于黄海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方属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协议规定的交易内容属于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对这些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在关联方(黄海集团)的六名关联董事回避,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且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金玲工业园3号

      注册资本:25,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鞠建宏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制造、销售;橡胶化工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范围经营);高新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工艺开发;修旧利废;分支机构经营: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货物进出口;汽车装饰;汽车清洗服务;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润滑脂、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2,227万元,2007年末的净资产为37,712万元。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振华

      经营范围:受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轮胎、橡胶制品制造;橡胶用原辅材料、橡胶机械、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核准许可证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19,800万元,2007年末的净资产为-152,458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基本情况

      就因黄海集团对外合同纠纷原因,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强制扣押及拍卖的本公司2,574套全钢胎资产,由黄海集团根据有关评估价值(4,596,165.00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物资抵账的方式尽快返还本公司。协议经本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双方以协议约定,按照青岛公信永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书》(青公会资评字[2008]第043号)中对2574套全钢胎的评估值(4,596,165.00元人民币),确定此次偿还数额。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系因有关裁定造成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不得已双方经协商签订有关还款协议,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也符合证券法规及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调阅资料、充分研究后,认为:根据法院有关裁定,公司与黄海集团经充分协商,就因黄海集团责任被拍卖的公司所属2,574套全钢胎资产,约定由黄海集团依据有关评估价值以现金或物资抵账的方式返还我公司,并签订有关还款协议,可避免出现大股东占款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维护上市公司的正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