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三大亮点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专家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将对未来的农村金融体系制度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今后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发展方向。
她表示,明确放开农村市场金融准入是此次会议关于建设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一大亮点。尽管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已初具规模,多种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范围的金融机构相对建立健全。但是,由于农村的特殊原因,不适合“兵团作战”,需要大量的微小金融机构深入农村腹地。相对过去较高的门槛,可以预期,在未来可以看得见的时间里,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还将进一步降低。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所有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达到20万亿以上,而这其中针对农户的贷款额还不到1.4万亿。而截至2007年末,全国仍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
张承惠表示,可以预期,政府将在财政税收补贴等方面,会对农村金融机构更加倾斜。而且可以预期包括准备金、利率等政策将进行适当调整,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这是亮点之二。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方式,她认为今后也将出现较大调整。这是亮点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