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57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浙科发高[2008]250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