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时事海外
  • 4:要闻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上证研究院·行业风向标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8 年 10 月 2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7版:信息披露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份及前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得
    证监会核准设立的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赤化转债”回售结果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2008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的
    公 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PARKER HANNIFIN公司对本公司
    提起反倾销诉讼事件的进展情况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三季度业绩预增修正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企业扶持发展基金的公告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前三季度发电量及项目进展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传闻澄清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营运数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0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2008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获悉,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0月13日联合发布《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08】250号),认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