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告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丰基金,代码161010)已于2008年10月17日通过场内和场外顺利募集结束,根据《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2008年10月17日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天丰基金的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为20亿份,根据《关于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场内和场外募集份额目标的公告》场内募集份额目标为2.5亿份,场外募集份额为17.5亿份。
场内和场外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1、场内
末日认购申请场内确认比例=(2.5亿元-末日之前有效场内净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场内净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2、场外
末日认购申请场外确认比例=(17.5亿元-末日之前有效场外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场外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根据上式计算的天丰基金2008年10月17日场内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82.772493%,场外认购申请比例结果为59%。
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